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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安全制度

医疗服务安全制度

时间:2014-10-19 15:20: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提高医疗服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医务人员应持证上岗,临床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证后方可单独进行诊疗活动,严格按注册范围执业。二、严格执行告知同意制度,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治疗检查等医疗活动中,应认真做好告知工作,签好知情同意书。三、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禁擅自脱离岗位。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危重病人应进行床边交接班,认真记好交接班记录。五、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对开展新技术应建立完善安全评估和保障方案,确保病人安全。六、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诊疗规范。七、认真落实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查对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等。八、制定《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各级医师严格按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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