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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议事规则

市司法局议事规则

时间:2006-11-29 15:48: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原则,规范市司法局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章程》、《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市司法局议事规则和程序。一、议事规则1、议事范围:⑴传达学习市委、市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⑵研究决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⑶讨论市司法局制定发布的政策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⑷讨论市司法局向市委、市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其他重要材料。⑸讨论市委、市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意见,讨论决定下属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⑹研究决定加强局自身建设和机关内部建设的重要问题。⑺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考核、奖惩、任免、调动等事项。⑻研究决定全年经费安排及大额费用支出。⑼讨论其他需要提交局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2、时间和次数:局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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