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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时间:2013-7-28 1:44: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委托费为元,(大写:),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三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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