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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及服务责任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及服务责任制度

时间:2015-7-27 8:56: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及服务责任制度第一条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职权,制定权力运行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示意图、事项详细说明、监督保障制度等,并在办公场所和网站长期公开,随时接受咨询和社会监督。局行政股室协同局领导班子把好行政职权关,理清职责权限,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行使职权、搞好服务。第二条健全首问责任制,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切便利。(一)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听来电、接触来访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首先负责解答当事人询问、处理当事人投诉举报、办理或引导办理其有关事项的义务的责任制度。(二)对咨询属于我局系统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都必须负责详细解答,自己无法解答的,负责为当事人引荐能够解答的相关人员。(三)对属于本人及本股室(下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受理,并负责办理;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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