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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事规则

区议事规则

时间:2007-9-22 13:41: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议事规则议事的总体要求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一、需要区委研究的事项1、干部人事任免,重要人事变动,对干部的纪律处分。2、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性的重要会议召开、文件出台、制度印文,经区委、区研究后扩大到四大班子联席会研究。3、关于全局性的奖励意见。4、对上级、人大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意见。5、区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等提交研究的重大事项。6、区财政收支、社保资金收支、信访稳定、计划生育重要国有资产处置、大的财政预算外支出(十万元为起点)等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7、区会、人大、政协等讨论需要提交研究的事项并提交区委常委研究事项。8、凡提交讨论的问题,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备,并经过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提交讨论的文件、材料,分管领导要认真把关。二、需要进行通报的事项1、办公会,区委、会、人大、政协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要在区四大班子联席会上通报情况。2、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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