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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合作协议

租赁经营合作协议

时间:2014-7-2 6:17: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经依法投标、竞标。取得了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第一章关于合作期限及相应事项1.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后,若因善后处理工作及交接手续未尽的需要,在征得出租方同意以后,承租人可协商决定适当延长合作的时间。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承租人不得单方面任意退出合作团体,不得作出有损于承租人集体利益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违约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在合作期限内,合伙人确因意外事件而不得已单方面要求退出合作时,其他合伙人应经过集体协商,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退出合作的决定,并报请出租方同意。5.在合作期限内,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自愿或经合伙成员介绍要求加入合作团体的,经合伙人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同意加入合作的,仍须报请出租方同意,方能成为正式合伙人。6.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解除或终止租赁经营合同,或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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