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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运行承包合同

锅炉房运行承包合同

时间:2016-6-2 7:39: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本溪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管理的内容(一)管理范围甲方同意将位于锅炉房及热力系统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管理,乙方同意负责该锅炉房及热力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甲方的供暖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同意负责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作。(二)管理事项包括1、负责锅炉房设备、内管线及外管网、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2、负责锅炉房的设备安全管理,锅炉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档案管理工作;3、负责热力系统、水力平衡调整;4、协调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锅炉房年检等工作。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锅炉房及锅炉房内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合同期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财产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第二条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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