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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2012-9-9 8:05: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2010年2月26日下午,副秘书长郭惠良在市行政办事中心16楼b会议室主持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市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一、关于来料转三资过程中,已解除海关监管设备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一)会议明确,如果来料加工企业的全部资产(含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均由新成立的三资企业承接,并持有市外经贸局出具的注明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的批文或《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补办备案登记表》,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销售发票。会议提出,按此方式转让的设备经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核定价值后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二)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处置其不属于第(一)款规定并于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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