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土地执法模范区建构方案

土地执法模范区建构方案

时间:2014-10-12 22:38: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创建工作时间安排及考核验收办法(一)创建工作时间安排1、制定方案阶段(3月上旬至3月中旬)各单位认真创建活动要求,深入研究,积极部署。各乡镇、开发区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方案,并于3月20前将方案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目标,突出宣传重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户外传媒宣传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在全区上下形成领导协调、创建单位积极组织、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3、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9月上旬)各单位要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评分标准,按照职能范围,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要把创建活动与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强化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相结合...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