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人保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人保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16-6-2 8:03: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推动涉农资金扎实有效的开展,按照松委办[2016]9号文件精神,对我局2011年以来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查,切实将自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清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构成。其中:补贴分为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一)、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是对参保人员给予的补贴。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补贴总量的50%、20%、30%安排;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40%、60%。各级财政分别安排的缴费补贴,计时计入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资金的用途的进行使用和划拨,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2011年2015年各级财政对缴费人员的补贴分别为48.74万元、24.72万元、51.11万元、65.97万元、69.78万元。(二)、基础养老金补贴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