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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14-10-19 15:24:5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公假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一个月(连续计假)。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7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3天。3、考试假。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函授,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4、产假。产假一般为3个月。如第一胎,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另加45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二、审批权限1、教师请假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教师在例会、教研会、校内集体加班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请假。三、登记及考勤项目1、公假、事假、病假、旷工、旷课、例会及学习、教研会、升旗。2、从开学第一天起计假,含集体加班、考试、阅卷等。3、各类假在30天以下,可去双休日、节假日,在30天以上,连续计假。4、双休日、节假日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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