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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制度管控政府债务

10项制度管控政府债务

时间:2015-7-27 8:56: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0项制度管控债务一、举借计划管理制度。凡举借性债务的部门和单位,年初应编制年度债务计划,明确举借债务的具体项目、途径、资金用途、期限、偿还资金来源等,送县财政局审核汇总提出意见报审定,并提交县人大审议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举借审批管理制度。对确需举债的项目,由需要举债的部门和单位明确项目总投资、负债规模、偿债主体和偿还方案,报审定后举借,未经审批不得举借债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新上项目、超概算、超规模形成新的债务。禁止乡镇举借债务。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发改委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认真设计、组织资金、施工建设,资金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投资规模。杜绝因拖欠工程款出现隐形债务,坚决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形成新的债务。四、举借行为管理制度。举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举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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