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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

时间:2013-10-27 13:30: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乙方:根据《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县(市,区)乡(镇)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水田平方米,旱地平方米,非耕地平方米)。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元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元/亩,旱地按元/亩,非耕地按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fanwenq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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