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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管理制度

综合楼管理制度

时间:2009-11-15 9:50: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出入证件使用规定1.进出综合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进入办公大楼时,应自觉接受检验。如人证不符,保安人员有权收回证件,查明原因,视情节做出处理。2.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的机动车辆实行分类管理,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核发通行证。有关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3.配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不准携带闲杂人员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4.车辆通行证一律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以便于接受检查。5.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发现涂改、转借者,一经查实,除收回车辆通行证外,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挂失,并由单位出具证明信,注明丢失证件号,视情况予以补发。二、门岗管理规定1.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的车辆凭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车辆通行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汽车、摩托车进出办公区要减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2.下班以后进出办公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3.对进入综合办公大楼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出入证或工作证进出对外来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或经办事单位电话确认,填写会客单后进出。4.严禁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5.进入办公区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自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人员有权阻止。6.各单位采购物品的车辆进入办公区除事先征得门卫同意外,承办单位必须接进送出,不得夹带公用物资和危险物品。三、车辆管理规定1.车辆进入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应按规定停放,在办公大楼办公的机关、部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办事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应按规定区域停放。2.车辆进入办公区内禁止鸣笛,主动减速行驶。保持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3.进入停车场的司机,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防止丢失。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进入办公区严禁载重车辆、出租车及其他无证车辆进入办公区。5.进入办公区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消防规定,自觉做好消防工作。6.为确保停车场道路畅通,场内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在车库入口和通道上停放车辆。7.安全保卫人员要坚持验证制度,对进出办公区的车辆严格检查,验证后放行。一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拒绝车辆进出,并报告值班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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