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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司法改革与法官教育培训制度

法国司法改革与法官教育培训制度

时间:2007-11-19 8:27:0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法国司法改革与法官教育培训制度王世民杨永波马幼宁彭永和在法国,由于法官职业的重要地位,事关法官素质高低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受到了格外的青睐。据统计,仅1974年至1995年21年间,有关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法兰西共和国就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先后颁布了16项法令。国家法律建立了法官教育培训的基本框架,健全了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强调了法官教育培训的特殊意义,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法国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包括三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基础教育、继续教育、法律文化传播教育。三者既互相独立又互相渗透,构成了科学、完整的法官教育培训体系。一、法官基础教育—步入法官职业前的教育法官基础教育,是指担任法官前所必须接受的一段专门职业教育培训。法国目前在岗的6558名法官,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均在历史上接受过这样的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一)法官基础教育机构法国国家法官学院是国家的法官基础教育机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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