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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规范实习生管理方案

法院规范实习生管理方案

时间:2005-6-4 15:00: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法院规范实习生管理针对近年来我院实习生增多的情况,为了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使之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法院日前出台了《实习生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实习生的条件,来本院实习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原则上应是户籍所在地在的法律专业或与法律相关专业的大学在校生,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二是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做到遵规守纪,无前科劣迹;三是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办法规定了办理实习的程序,一是实习生需持所在学校的实习介绍信、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政治处申请实习。二是经政治处审核同意后,实习生需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实习介绍信,填写《实习生登记表》,交由政治处主任审批,签发《实习通知书》。三是实习生实习期满后要写出实习总结,所在庭要对实习生写出实习鉴定,实习鉴定经本院政治处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盖院章。实习生身份证复印件及登记表、实习介绍信由政治处保存备案。办法规范了对实习生的管理,实习生的总体管理由政治处负责,日常管理由其所在实习部门负责。实习生的主要实习内容为:熟悉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程序及日常工作程序,协助法官做庭审准备等工作。同时对实习生提出了具体的实习纪律及实习生违纪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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