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工作规程

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工作规程

时间:2009-1-16 4:16: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工作规程为保证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为各级领导的应急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特制定州应急办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一、应急信息接收规程应急值班人员接到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电话、传真等后,必须尽可能将事故性质、事发地点、时间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工作进展以及事件报告单位(或责任人)的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问清楚,并详细记录。同时,立即向报告。二、应急信息紧急处理规程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并开始以下工作:1、电话报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秘书长;2、根据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的指示,电话报告市领导;3、根据市领导的指示通知各相关部门开展紧急处置工作。三、应急信息服务规程1、对收集的信息尽快整理编辑,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领导报送。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向报送应急信息。向报送信息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