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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9-8-25 7:45: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各部门:为贯彻、一中、二中、全体会议精神,促进我区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根据《省人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从本区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三、基金筹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构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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