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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接管委会购买宣传文化服务管理办法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接管委会购买宣传文化服务管理办法

时间:2019-8-8 7:04: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接管委会购买宣传文化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宣传文化活动服务供给新体系,充分发挥管委会+公司模式的优势及作用,根据管委会2018年第27次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媒公司承接新区各街道(经济区)、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购买宣传文化服务,不含对外市场化经营业务。第二章宣传服务第三条宣传服务指的是为各街道(经济区)、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提供的采访、报道等宣传类服务。服务范围及流程参照党群部于2018年12月18日下发的《关于规范管委会与文化传媒公司授权内业务流程的通知》。第四条年度宣传文化服务合同以内的事务,由年度宣传文化服务费用承担,由党群部(宣传)统筹。年度宣传文化服务合同以外的事务,如视频剪辑制作、刊物设计排版、外部媒体专版专栏、大型ppt制作等,需由牵头单位承担相应费用,签批流程参照活动策划类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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