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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合同互相担保

融资担保合同互相担保

时间:2013-9-16 8:30: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议号:zjjl00000000甲方: 乙方: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钢铁投资有限公司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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