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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发挥好“利器”作用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发挥好“利器”作用

时间:2016-7-1 8:41: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发挥好“利器”作用党要管党,从严,是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要坚持思想和制度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管权、治吏。今年1月召开的纪委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的“重要抓手”。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后,就全面从严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干部特别是“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问责条例贯彻章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加强、全面从严、维护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干部特别是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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