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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迎接国家“两基”验收工作工作职责

市迎接国家“两基”验收工作工作职责

时间:2014-7-13 6:34: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各级人民和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两基迎检工作。1、各级人民职责:负责两基迎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两基迎检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各学校做好迎检工作。2、教育部门职责:指导中小学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学校做好学额巩固工作,确保四率达标;认真做好两基迎检材料的准备工作;加强与财政、编办、人事、审计、发展计划、国土、建设、监察、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做好相关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两基工作情况,解决中小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财政部门职责:负责按两基达标要求落实教育经费,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到位。4、编制、人事部门职责:负责按规定落实教师编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师的调配、安排工作。5、审计部门职责:负责教育经费的审计。6、计划、建设、国土资源、监察、扶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普及义务教育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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