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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五种方式对震区孤儿进行救灾安置

民政部:五种方式对震区孤儿进行救灾安置

时间:2008-6-4 9:56: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民政部:五种方式对震区孤儿进行救灾安置人民网6月3日电(记者常红)今日,民政部制定发布《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意见》提出采用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和集中供养五种方式对孤儿进行救助安置。《意见》明确采取以下办法进行长期安置:一是亲属监护。坚持亲属优先的原则,孤儿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监护抚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义务。孤儿亲属有监护意愿,但生活困难、抚养能力不足的,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尽可能在熟悉的家庭环境成长。二是家庭收养。坚持依法进行收养,尽早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依法开展家庭收养。遇难学生家庭中有收养地震孤儿意愿的,可优先安排。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孤儿的,应当征得孤儿本人的同意。为保障孤儿生活、学习,促进其健康成长,收养人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与收养孤儿有关的心理、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收养残疾孤儿的,应具备有关的康复知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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