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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自查报告

2016年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自查报告

时间:2016-8-4 8:38: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2016年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自查报告2016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五周年。按照《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新文发〔2016〕52号)要求,我局认梳理回顾了五年来全州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大宣传力度自《非遗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以来,我州一直对非遗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自治州副州长陈冬红任组长的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州各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自上而下成立了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了州、县、乡三级非遗保护工作组织网络。成功申报蒙古族传统文化演制、传承中心项目建设,为开展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传习活动提供有利条件。一是借助各大媒体、网站等,多渠道、多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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