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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警务室为载体推动农村消防的调研文章

以警务室为载体推动农村消防的调研文章

时间:2010-1-14 18:50: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十一五”消防工作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农村警务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中即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指导的“三大职能”作用,又要立足服务“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意识,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农村的社会稳定、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的稳步、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屏障作用。立足现状,充分认识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现状着眼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门通过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保障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客观上存在着农村消防工作总体滞后于城市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为农村警务室工作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农民消防意识薄弱。农民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缺乏掌握消防基本知识的意识,是影响农村消防安全稳定的根源和制约农村稳定的“瓶颈”。一是文化知识制约。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信息媒介覆盖面小,特别是老人和妇女缺乏预防火灾的基本常识。二是经济条件限制。村民使用的电器、家具及灶具等日常用品多选择价格低廉的进行购买,加之使用中的不正确,容易诱发火灾隐患。三是风俗习惯诱导。村民多年来积聚的风俗习惯如黑百喜事燃放烟花爆竹、随意燃烧废弃的农作物等导致农村特别是农忙时节火灾形势严峻。四是法制思想缺乏。村民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处理问题缺乏法制思想,为报复泄恨故意纵火,造成直接的灾难和损失。农村消防力量弱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占大多数,群众能够参与灭火的力量急速减低。乡镇无专门的消防安全组织,多为综治办公室兼任该项工作,基层组织力量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建房未按规范进行规划,乡村道路普及面窄或者路面无法通过消防车,无专门的消防应急设施设备,抵御火灾的硬条件受到限制。基层政府对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基础设施重视不够,无专门经费、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农村消防工作软环境受到制约。农村消防监督缺失。在当前的消防工作运转模式下,旗县级消防部门的重心和精力主要在城区火灾的预防、处置以及消防行政管理,农村消防工作多委托派出所民警,派出所由于警力的限制,往往只有一名民警作为兼职消防民警,在节假日或重要活动之前进行突击检查,主力军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主题能力不高。基于基层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缺乏、警务工作的繁重,农村消防兼职民警很难全身心致力于消防工作等原因,使农村消防工作疲于应付或流于形式,管理主体对隐患预防、火灾急救知识等掌握不够全面,发现隐患缺乏专业性,处置火灾缺乏有效性,管理手段单一、整改力度不彻底。缺乏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缺乏工作超前意识和突发火灾处置预见力。发挥主导,以农村警务工作推动消防安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国务院《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群防群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寻求消防力量新的增长点上下功夫。警务室担任农村治安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使命,新形势下要加强农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走农村警务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路子,实现农村消防工作基层化、农村化、持久化、实用化。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围绕农村警务室工作职责,从熟悉辖区情况入手,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制宣传,让老百姓能亲身体会作为宣传点,开展灭火器使用、油桶灭火,消火栓使用演练等活动,建立动态预警机制,使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得以经常性巩固。狠抓消防防范措施,牢固把握消防安全主动权。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扑下身子开展消防安全防范进村进社,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一是认真履行职责。警务室作为消防工作的基础防范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切实担负起火灾防范、灭火救灾的神圣职责的同时,更要加强对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建立消防大队——派出所——警务室——村(居)委——群众消防管理员“五级”网络管理机构,信息畅通、指挥高效,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工作,防患未然。要定期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防范和扑救火灾的能力。要多方沟通,争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社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执勤备战需要。将社会消防组织纳入火灾防救网络,统一调度,充分发挥作用,增强协同能力。二是营造工作氛围。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作为份内之事,高度重视,亲历亲为,对警务消防建设要不遗余力,分忧解难,对警务室民警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厚爱,促使民警切实担负起消防工作职责,抓好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营造警务室民警“愿干事、想干事和能干事”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有效发挥民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警务室在统筹兼顾的同时,要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解决制约消防安全的“瓶颈”问题,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警务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依托辖区现有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达到辖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警务室要树立“政府支持、群众参与、有尝防范”的消防防范、消防处置大格局,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动各行政村建立消防联防小组,组织村民开展“联户联防”、“十户联防”、“邻里互防”等活动,组织成立企业消防协会、警务室消防流动网点,举办消防培训,形成社会群众人人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农村警务室消防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要抓好消防监督执法警务改革,以信息主导警务,以任务主导警力,打破八小时机关化工作模式,针对商场、宾馆、网吧、场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错时”工作制,把工作精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提高防控火灾的有效性。要抓好警务室民警和兼职消防员火灾隐患发现以及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勤务改革,强化实地实战训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初战能力,实现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展开、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控火,提高战斗效能、有效拯救生命,充分发挥在社会应急救援中的骨干作用,不断拓展社会救援职能。争取乡镇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物质投入,为乡镇保安消防队开展实战演练和防火检查、巡查及消防宣传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巩固发展基层消防应急力量。指导辖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村要按照规定,在全面普及消防常识的基础上,选拔合适人员,大力发展兼职消防队伍。引导重点消防单位发挥保险、信贷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凡较大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要强化风险意识,主动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降低灾后处理难度和成本,推动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落实消防防范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警务室通过牵头建立完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工作任务,建立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责任防范控制网络,确保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在长期工作中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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