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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方案

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方案

时间:2016-3-16 8:37: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方案一、开展时间2016年8月。二、监察对象煤矿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重点监察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三、监察内容(一)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计划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三)煤矿企业从业人员2016年复训(再培训)情况,重点监察新《煤矿安全规程》纳入复训内容情况;(四)煤矿企业一般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情况,重点监察自救器使用情况;(五)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认为应当监察的其他内容。四、组织方式由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组织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开展专项监察,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对部分省(区、市)进行抽查。五、有关要求(一)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要认真制定监察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直奔问题现场,全方位查找安全培训问题,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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