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4篇)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4篇)

时间:2006-11-29 18:38: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注:以下四则公证书体例参照国家公文标准,引用须注意字体格式:标题初号小标宋体,其余文字统一到三号或小二号楷体或仿宋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 (2005)粤公证字第00号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х与受让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及《хххх》(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或盖无边框私章)хх年х月х日注: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2、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