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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词

《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词

时间:2006-11-30 10:15: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词同志们:《事务条例》于2004年11月30日发布,并将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方面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是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春节前,已经分别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做了全面部署。县委、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经县委、领导同意,我们在全县农村、企业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了今天这个工作会议,同时也作为一次培训,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的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事务条例》,切实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维护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事务的管理,提高工作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今天的会议议程有两项:一是县民族与事务局长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条例》作发言;二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作讲话。下面,我们请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与事务局长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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