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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11-9 19:53: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就县第十五届三次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办理情况县第十五届三次人代会期间,人民代表共向县政府提交各类意见建议65件,主要涉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计民生、社会事业、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对这些意见建议,县政府在3月17日全县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上全部进行了交办,交由35个单位具体承办。目前,所有意见建议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4件,占67.7;列入计划准备解决或因条件限制以后研究解决的19件,占29.2;所提意见建议只能留用参考暂不可行的2件,占3.1。县人大常委会5月份集中联系走访代表期间,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9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件,占68.4;列入计划准备解决或因条件限制以后研究解决的5件,占26.3;所提意见建议只能留用参考暂不可行的1件,占5.3。整体来看,今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展较快、质量较高,特别是财政、教育、规划、国土、交通、公用、水务等部门,不仅承担的任务多,而且办理速度快,答复规范,落实较好。二、主要做法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把办理人民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和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精神,围绕“抢抓机遇促增长、集中突破上水平、改善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尽力而为、分类督办”的原则,加强领导,创新方式,强化协作,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各自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指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保证了一批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落实。各承办单位分别确定了负责领导和业务主办人员,建立了工作台帐,做到了领导、人员、责任“三到位”。县人大办和政府办确定专人负责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严把关口,规范办理程序。县政府会同县人大,对65条建议结合单位部门职责,确定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建议办理规程及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明确办理时限,统筹安排,规范办理。对有条件解决的,努力做到全部办理、有效落实;对受条件所限,短期不能办理或无法办理的,对代表们作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县人大办和政府办严把办理、审查、复函三个关口,对办理不到位、程序不合理、答复不规范的建议,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责成重新答复,避免了不规范、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注重创新,优化办理方法。建议交办后,各承办单位都安排一定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与代表一道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开门办理”,部分单位将办理内容、措施、目标、时限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承办单位以县人大常委会5月份集中联系走访代表活动为动力,广泛向代表和群众征求办理意见,优化办理方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初步形成、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四是强化督办,加快办理进度。始终坚持“经常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的一贯做法,狠抓办前、办中、办后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快速、高效进行。县人大和县政府领导定期深入基层单位,现场检查了解办理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采取现场会办、以会代训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办、政府办多次通过电话查询、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办理情况,推动了工作落实。五是密切协作,提高办理质量。主办和协办单位牢固树立办理工作一盘棋思想,互相提供政策依据,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的建议,有关单位及时会商,联合办理,形成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强大合力。与往年相比,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更加注重团结协作,不仅办理速度快,而且办理质量高,杜绝了推诿、拖延、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促使一些问题解决更加到位,群众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三、取得的主要成效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代表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了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至9月底,全县gdp完成32.8亿元,占计划的76.2;预计到10月底,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可完成27亿元,同比增长12.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9亿元,占计划的99.7;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7亿元,占计划的95.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亿元,占计划的9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95亿元,占计划的8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可达到10990元和2919元,分别占计划的89.2和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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