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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与“和谐稽查”是对立的统一体

“严格执法”与“和谐稽查”是对立的统一体

时间:2009-1-14 0:00: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当前在税务稽查工作实践中,谈论最多的话题是严格执法与和谐稽查是否相悖,概括起来有两种观点,一是既然讲到严格执法,就不可能和谐,另一种看法则是严格执法与和谐稽查并不相悖,是对立的统一体,笔者认同后一观点。一、税务稽查的性质决定两者可以兼而有之税务稽查的性质从总体上说,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虽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经常发生,但构成犯罪的却很少,这种矛盾与对抗性矛盾有本质区别。税收执法从总体上说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就决定了对税务稽查可以实现和谐稽查,即多用民主的方法,教育的方法,经济的手段来解决存在的问题,而不必采用冲突的手段来予以解决。二、税务稽查主体的双重性决定两者密不可分国家税务总局是直属机构,肩负着对税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代表着对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权力,也担负与权力相适应的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涉及各个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全体民众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各行各业的参与,从这个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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