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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孤寡老人监护与救助工作制度

街道社区孤寡老人监护与救助工作制度

时间:2014-10-19 15:23: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街社区孤寡老人监护与救助工作制度为做好社区孤寡老人的监护与救助工作,提升社区文明形象,构建和谐社区,特制定此制度。第一条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成立孤寡老人救助与监护工作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孤寡老人的救助与监护工作。第二条城镇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330元/月/人,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250元/月/人。符合条件的再给与分类施保。第三条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和五保对象衣、食、住、医、葬由区财政按每人1500元核拨各镇(街)场给予包干补助。第四条城镇三无对象自愿入住福利院、农村五保对象自愿入住敬老院的区、镇(街)应给予安排。第五条分散供养的孤寡老人可由社区制定居民或亲属提供供养照料,并对其供养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对不按规定进行照料的居民或亲属,社区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可改由他人进行照料。第七条开展救助特困老人活动。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孤寡老人,社区应优先列入助养对象。第八条生活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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