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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时间:2007-3-2 7:49:3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进一步搞好我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应急处置校园内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卫生事件,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一、事故的报告与公布1、学校、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群体传染性疾病及各种原因导致的群体性身体疾患事件。2、学校、幼儿园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向区卫生局或疾病防控部门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报告,经局长批准后尽快向市教育局和区人民报告。3、学校、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患病)人数、中毒(患病)原因、主要症状、应急处理情况等。4、学校、幼儿园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突发性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只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范程序向社会公布。二、应急处理原则1、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在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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