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品种经销协议

品种经销协议

时间:2008-3-29 12:36: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品种经销协议甲方: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汪双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第一条?产品价格政策按2005年公司营销方案省外公司部分第五条执行。第二条?经销区域、付款方式等1、代理区域:河南、安徽。2、付款方式:先款后货3、协议量(按结算价计):2005年10月至12月壹拾伍万元整。4、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严禁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中止或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具有合法经销权的商业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起出结算价部份的税金由由乙方承担。6、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商业让利。第三条经销区划内原一级客户应收账款的处理1、经双方认定的一级客户应收账款由乙方负责在2005年12底以前收回60其余部...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