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对策学习辅导讲稿

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对策学习辅导讲稿

时间:2009-11-9 19:53: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对策学习辅导讲稿一、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历史自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伴随着年轻的共和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得到发展壮大。党和国家把环境问题提高到了关系人民健康、巩固工农联盟和建设多快好省社会主义的高度,当时的工作重点是把“三废”变为财富,而化害为利就考虑的少了。到了八十年代,随着我国政治上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从1981年开始,以苏南为代表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苏南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全国乡镇企业遍地开花、户户冒烟、村村建厂(这堪称为中国特色)。毋庸置疑,这些企业对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丰富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国各地农村在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无商不活的指导下,不顾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全国的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到了100多万个。这些乡镇企业大部分都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采取落后的工艺、落后的设备、落后的技术,严重地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虽然取得了暂时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的损害是几十年、几百年都难以恢复的。对此,中央于1982年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性、带有普遍约束力的刚性文件,并于1983年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这次大会上确立了三方面的主要精神:一是大会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何为国策?治国之策,兴国之策,必须是长期一贯坚持的,不能动摇和改变的,称为国策)。二是对北京、桂林、苏州、杭州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作了规定,特别把首都的发展作了历史定位,指出要将北京建成我国政治、文化中心,把过去的经济中心取掉了。三是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保护“三大政策”。但是全国的环境形势仍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子我国依然在走。到了1990年,中央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提出了: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三同步、三统一”的战略方针,中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成效初步显现。而就在这时,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全国范围内开发区、试验区建设遍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淮河流域一带,1.4亿人民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浇地灌溉,八十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鱼虾绝代”,是对这一阶段全国环境形势的生动表述。在安徽省蚌埠市,矿泉水卖到3元一瓶,吃水、饮水、用水危机频频告急,当地群众卧轨,使铁路中断达6个小时。这件事惊动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国际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中央痛下决心,决定对淮河流域所有年产5000吨的造纸厂、年产3万张的皮革厂等污染企业,全部采取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原则实行关停,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综合手段和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全面扭转我国对外形象,及时调整发展战略。从此,我国的环境保护春天来到了。二、当前我国的环境形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突破环保瓶颈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全国70的江河受到污染,40基本丧失使用功能,流经城市的河流95受到严重污染,3亿农民喝不到干净水,4亿城市人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1/3国土被酸雨覆盖,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我国就占了16个,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的损失就占当年gdp的10以上,达到了5110亿元,这就是我国的环境家底。近年来,群众的环境投诉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我国形象的重要因素,比较突出的是:(一)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全国3亿多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以环保重点城市的222个地表饮用水源地为例,平均水质达标率只有72。(二)环境风险居高不下。一些地方忽视环境保护要求,甚至急功近利,项目建设选址不当,一些化工、石化、冶炼等高危行业建在饮用水源地、江河两岸、城市居民区、环境敏感区和人群密集地区,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环境灾难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2005年春,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造成四川省泸州市60万人10天没有水喝,触动党中央,事后处理地市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5人,追究刑事责任8人。2005年冬季,中石化吉林化学公司特大松花江污染案,处理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3人,司法追究4人,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也因此引咎辞职,这是继卫生部长、北京市长失职、渎职之后被处理的又一高官。松花江污染事件不仅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而且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国际影响,日本右翼势力借机挑拨我国与俄罗斯关系。(三)一些重污染行业违法严重。一些造纸、涉铅等重污染企业肆意排放,造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去年以来相继发生在甘肃徽县和湖南岳阳市的环境事件就是显明的例子。此外,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生活污染加剧。每年约产生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尤其是农村聚居点周围环境质量恶化严重。中国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已经从1998年万分之0.95上升到2005年的万分之2.12,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锐减,外来物种入侵等种种环境问题已经危及国家生态安全。近年来,越来越频繁的环境突发事故和群体事件表明,环境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经济问题或战略问题,已经上升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重大问题,经济如果出现问题,宏观调控可以解决。但环境出了问题,是多少年都难以扭转的。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在资本主义国家100年间逐步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环境问题集中在我国20年出现了。我省是一个资源大省,正处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的关键时期,正处在经济方式转变、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主要时期,正处在崛起奋进、爬坡过坎的紧要时期,在环境方面形势更加严峻,关中渭河13个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77为劣质水,平均超标1.6倍。汉丹江是我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沿江两岸却没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对此,省委、省政府压力十分巨大。我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县份,矿产品开发一直是我县的支柱产业,环境保护任务十分繁重。这些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的环境保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参与意识、环境道德意识、法制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但由于历史欠帐多,加之大部分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不高,致使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和时代要求差距较大。全县16条主要河流中,除东沙河、中沙河没有污染,其余河流全部遭到不同程度污染,特别是洛河上游、黄龙河、陈耳河、桑坪河、黑山河尤为严重,每年接待环境投诉和上访以34速度递增。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我国、我省、乃至我县目前环境保护遇到的最大瓶颈,是从环保部门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利益格局作斗争的,这种对立不是绝对的,是可以转化统一的,解决路径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好中求快,质中求量。从现实看,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的速度,2006年全国主要污染指标削减2的任务没有完成,陕西省勉强完成,广州省全面完成。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并大声疾呼“中国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在中国如果我们选择“先污染、后治理”付出的、不仅仅是经济上超额支付,因为国情和时代差异,以及我们所依存的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很可能在理论推算的污染物排放值到来之前“生态泡沫”就已经破裂。这并非是危言耸听。其一,我国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出了环境的自净能力。如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若不采取断然措施,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而且还要持续增加,环境污染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承载之重。其二,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期已经来临。2005年以来,平均每两天发生一次污染事故,在一些地方,长期污染对人民健康造成的危害已从隐形转变为显形,典型表现就是不断增高的癌症发病率,污染的反作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蚕食改革开放的成果。其三,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提高,使他们维权意识和改善生活质量的呼声高涨。反映在实践,就是以环境维权为特征的群体上访,甚至与排污企业冲突事件时有发生,能否依法公正处理事件,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新课题,在一些地方、公众对环境污染的承受程度到了极限,私力救济开始萌芽。其四,国际社会的约束。在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时代,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远远低于当今,环境容量远比现在丰富,但现在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时代的宽松外部条件已一去不复返。更严重的是发达国家借全球化之势,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纷纷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借此完成本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却加重了我们的压力,在全球化的击鼓声中“污染之花”花落我家,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大国正在成为西方国家“妖魔化”的一个新领域。三、应对的措施2006年4月,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京召开,提出在新形势环保工作中,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三个转变”,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环境保护工作,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战略性、方向性、历史性转变,我们一定要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通过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根本上缓解资源供应不足的矛盾,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必须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大气、水、土壤污染作为重中之重,力争取得明显效果。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必须坚持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必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让那些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没有完成环保任务的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漠视环保法律、法规的干部付出代价。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必须坚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中华儿女的共同事业,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应从我做起。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无论引进节能技术,还是治理环境污染都需要投入,实践证明,早投入事半功倍,晚投入花费翻倍。2006年,我国的环境保护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国家下硬茬,出实招,取得了重大成效。一是以环境影响评价为关口,卡住了7700亿元的项目审批,其中大部分是钢铁、冶金、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是要求燃煤电厂建设脱硫能力7000多万千瓦,超过前10年脱硫能力建设4600万千瓦的总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三是成立了5大区域环境督查中心,以增强我国处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跨界污染纠纷的能力。2007年,我国的宏观调控的目标和压力继续存在。结合我县实际:首先,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资源开发区,国家规定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07年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在线监控装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其次,严格环境准入。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区域限批,冶金、矿业全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单位gdp能耗比发达国家年均高47,产生的污染是发达国家的几十倍。因此,电力、煤炭、钢铁、水泥、铁合金、电解铅、矿石等重点行业将成为国家环保总局限批的重点。仅2005、2006两年就先后叫停了三峡总公司、大唐国际、四大电力集团、山东莱芜钢铁集团、江苏常州钢铁集团,并实现了百年老字号首钢的搬迁。(国家产业政策规定,2010年前淘汰水泥立窑,钢铁炉子300立方以下,金属采选处理能力在1000吨以下,造纸在年产量3万吨以下)。二是加强“三同时”管理(三同时: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对未履行“三同时”规定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对试生产的企业,重点核查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情况,对不正常运行的,停止试生产,并责令限期改正。三是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全面整顿开工项目,对未经批准先建、不经审批擅自开工、没有批准就投产的建设项目,以及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再次,加大对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对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对环境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处理不力,玩忽职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四、保障措施我国的环境保护历经30年的风雨苍桑,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九部法律,为我国环境保护走向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除《海洋环境保护法》之外,对我县都有普遍的约束力。(一)《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排放污水。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质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地建设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埋地下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可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直接损失30计算罚款,但最高不能超过100万元(这一条对我们一些污染严重的大中型企业来说,显得法律的苍白和无力,特别是对一些流域污染,更显得无奈)。(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评而未环评,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批准,审批部门擅自批准开工建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一级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三)《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不能在县城上风向建设。城市锅炉必须安装消烟除尘设施,烟囱高度必须高出周围主建筑3米,产品必须经过环保资格认证,否则不准购买安装。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在人口集中区焚烧沥青、油毯、橡胶、皮革、垃圾以及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市区建设或者从事其它产生粉尘污染活动的,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设施,致使大气污染,可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四)《噪声污染防治法》本法称环境噪声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不超标不违法,不影响他人不污染,社会噪声遵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执行。工业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厂界的排放标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10时至早晨6时)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需求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除外。敏感区:指医疗区、文教区、机关和居民住宅区。蓝天、碧水、青山、绿地是现代人时刻向往的梦中家园,石油、煤炭、森林、淡水是现代经济发展不可离开的重要资源,未来我们将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将面临人口不断增长,资源消耗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挑战,必须抓住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用我们的双手编织万紫千红、牛羊满山的秀美山川,用我们汗水浇灌青翠碧绿、花果飘香的新洛南,为工业兴县、生态立县而努力奋斗!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