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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服务承诺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服务承诺

时间:2007-1-17 7:55:3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二、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三、县、乡两级要落实农村育龄夫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的孕情、环境监测、放取宫内节育器、绝育手术、人工流产术等免费服务项目;四、认真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收费“六个不准”;1、不准私设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凡未经财政物价计生部门批准的计划生育收费,以及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再收;2、不准超标准收费。《生育证》工本费、病残儿鉴定费、社会抚养费等,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征收;3、不准重复收费。生育审批在收取了《生育证》工本费后,除进行优生检测外,不准再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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