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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工作通知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工作通知

时间:2014-10-12 22:45:5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工作要求(一)开展电子公文交换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保密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有关工作程序,完善相关技术设施,建立健全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安全高效,尽快完成从传统办公方式向电子办公方式的转变。(二)电子公文交换的内容。县委办、县府办印发的普发文件(包括会议通知、督查通知、信息类简报等);各镇、各部门上报县委、的请示、报告、信息等;各部门印发的信息简报类文件。和不便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传输的文件(如资金申请)仍按传统方式处理。二、进度安排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试运行阶段。期间,县委办、县府办同各镇、各部门之间的公文传输实行双轨运行,即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同时传递,各镇、各部门在传送纸质公文的同时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传输电子公文,并及时进行文件接收和发送工作;11月1日起,县委办、县府办将根据运行情况,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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