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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责任合同(2)

资产经营责任合同(2)

时间:2006-11-30 11:31: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资产所有者:市商业管理(以下简称甲方)资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资经字(1986)001签订地点:商业大楼根据武体改(86)字第11号文件精神,经商业大楼试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理事会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标书评分、笔试、答辩、民意测验、理事会的能力和素质的考核等6个环节的考评,依照法定程序选择同志为中标人。现由甲乙方双方协议如下:一、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被理事会聘任为商业大楼经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有法人代表资格。二、乙方受聘期自1987年元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三、乙方中标资产评估价格为397545万元,到期值为470256万元(计算办法按照附件1)。乙方中标目标利润1987年550万元,1988年750万元,900万元。受聘期内利润总额2200万元。当实际利润低于目标利润10%以上时,应对经营责任者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四、乙方经营活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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