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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房屋租赁合同

地方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16-6-2 7:38: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依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第四条乙方应于:口每月日前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口每年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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