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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略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时间:2008-7-17 19:30:1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这几年,十分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社会从上至下已经形成共识,高度一致、高度关注。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部位仍然事故频发,国人也难以理解,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情况、新问题。2006年,在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分析了八条原因,切中时弊。就其主观原因中最要害的是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定的措施不落实,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不少民营小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无视国法、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如此等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归根到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认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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