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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9-30 9:12:5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马政〔2014〕72号)精神,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现就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入住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条件如下:1、社会办养老机构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运营1年以上;2、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之间签有入住收养协议书,在协议书上载明有护理费支出及明细;3、年龄在60周岁以上。二、评估时间2017年9月15日10月15日,各养老机构具体评估时间由各评估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确定。三、评估地点各养老机构所在地四、评估环境评估场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安静、温度适宜、宽敞、光线明亮,至少有一把椅子和45个台阶。五、相关事项(一)各养老机构于9月1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由养老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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