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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金融法”笔记

自考“金融法”笔记

时间:2007-12-19 14:13: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一、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的基础上于石家庄建立的。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目的1.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2.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真确制定和执行。3.建立和完善银行宏观调控体系。4.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三、制定银行法的必要性:1.使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法律化、制度化;2.有利于保持我国货币币值的稳定;3.使金融市场的监管更加透明和有效。四、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是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机关,其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库。职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依法审批和监督金融机构;依法监管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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