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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细则规定

关于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细则规定

时间:2007-9-22 14:52:0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细则规定一、基本条件:1、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是本单位青年业务骨干,是或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和贯彻、政策;3、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有效组织本单位成员开展丰富的创建活动,能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工作成绩突出;4、敢于实践、大胆创新、科学管理、团结奋进、恪尽职守、优质服务、奋发向上、顾全大局、作风扎实、纪律严明、业务熟练,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二、评选范围:按照系统开展评选活动:1、部门和执法系统(包括工商税务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城管等)2、商业系统及城建系统;3、卫生系统;4、街道系统。三、申报和评选办法:1、团区委、区国资委、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成立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选。2、符合区级“青年岗位能手”条件的个人,以所在单位团组织推荐为主,采取逐级申报、审批制度,由评选小组于每年年底评选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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