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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制员制度

税收法制员制度

时间:2006-11-30 11:36: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我县国税局在税收法制工作中,继续完善改进税收法制员制度,并将监督关口“前移”,由分局法制员对一线具体税收执法行为把关,收到了较好的成效。2002年,经法制员审核的各类税务具体行政行为1371件,其中纠正执法程序错误33件,引用法律依据不充分或错误28件,执法主体资格有误7件,行政处罚不适当9件,涉及纳税人1042余户/次,涉及税款、滞纳金174余万元,罚款40余万元。同时,税务干部有90余人次因执法行为过错而受到经济惩戒,扣罚岗位责任制金额1万余元。主要做法是:一是明确了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的概念。所谓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就是在基层税务分局内部设置税收执法审核工作岗位,对基层国税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的工作机制。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是税收法制工作向基层税务机关的延伸,是税收法制工作的重要形式和内容,是基层一线规范执法和载体。二是组建基层税收法制员队伍。在全县所有分局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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