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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时间:2014-10-28 9:14: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企业转换机制的需要,切实保证安全发供电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部归口管理的电力生产性质的公司(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和并入电网运行的发电厂、供电局及其他电力生产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生产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落实以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第三条电力生产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规范企业的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第五条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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