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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教育局2004年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总结汇报

在区教育局2004年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总结汇报

时间:2006-11-29 16:51:2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调查研究现状分析自1990年12月《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区教育局积极依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深入家庭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细致地掌握我区残疾少年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特殊困难。在通过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制定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医疗康复计划,达到使残疾儿童特殊群体最终融入社会、适应社会为理念的工作目标。根据2003年6月对本区0—18岁被调查的残疾少年儿童有822名,其中男性419人;女性323人。按残疾分类统计分析脑瘫少年儿童88名(占11.9%)、视力残疾少年儿童33名(占4.4%)、听语残疾少年儿童61(占8.2%)名、肢体残疾少年儿童41名(占5.5%)、智力残疾少年儿童509名(占68.6%)、其他少年儿童10名(占1%)。二、领导重视依法管理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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