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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14-7-6 9:26: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不含面上小学)、进修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湛江市(含市辖五县四区)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区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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