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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时间:2005-5-28 7:43: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学院招生章程(二00五年三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中文名:职业学院。学院英文名:。学院简称:。学院国标代码:。学院地址:,邮编:。传真:。第三条学院坐落在省中部经济区域城市、素有“仙女下凡地”的著名画家傅抱石的故乡——新余市,原为专修学院,200年月经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进行。第五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实用技能型、复合型的中、高级技术人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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