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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6-法律合同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6-法律合同

时间:2007-1-3 8:21: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6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概述上诉请求与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院经审查认为,(简要写明二审驳回上诉或者撤销原裁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维持原裁定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第二、撤销原裁定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外的写: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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