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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业基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指导意见

老工业基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指导意见

时间:2008-12-9 10:29:2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科学、合理地安排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制定下发的《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大委发[2003]19号),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和使用方向(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坚持择优扶强,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二)对已经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不重复安排。(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围绕市委、确定的一个中心(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四大基地(石油化工、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电子信息)、八大产业集群(石化、船舶、机车及交通运输装备、通用机械及基础部件、重型装备、汽车及发动机等零部件、电子信息及软件、精品钢材)以及制药、医疗设备、纺织服装、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行业的建设和发展,重点用于:1、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对经济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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