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时间:2010-3-27 13:28: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操作规程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操作规程。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局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操作规程。一、化学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在中学化学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装置大部分是容易破碎的玻璃器皿,许多药品都是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品,实验过程中常常需要用明火加热。因此,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师生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的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实验。(一)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每个实验步骤中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二)酒精灯用完后应用灯帽熄灭,切忌用嘴吹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放进污物瓶里,不得乱扔。(三)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四)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